一、项目名称:泉州市农业学校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机构比选入围项目。
二、项目概况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泉财采〔2020〕31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下称“委托人”)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择优建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库、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库自主委托名单,以承担委托人相关业务。
本次招标将中选入围8家招标代理机构和8家造价咨询机构。8家造价咨询机构中4家为造价及清单编制机构和4家预结算审核机构,最终评分前4名的为预结算审核机构,同一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机构库的投标。
三、资格要求
1. 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 申请人需在泉州市区(鲤城、丰泽、洛江)有固定营业办公场所。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材料。
3. 申请人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 申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屏)。
4.服务费用:执行《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 号)文。
四、报名方式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为 2024年3月14日下午17:00。凡有意报名入库登记的单位请在泉州市农业学校官方网站(www.qznx.com)本公告下方下载相关资料,费用0元。填写投标资料并加盖公章密封后,于公开征集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委托人。
五、比选程序
1.报名登记截止日期后,由委托人组织评审小组对供应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验;
2.若报名数量不足入库所需数量,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确定为入库单位;
3.若报名数量超过入库所需数量,在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内由委托人组织人员按附件中评分标准对报名单位进行评分,按得分排名前8名的纳入委托人机构库。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时,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在委托人官网上发布。委托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入选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委托人的委托任务,否则按违约处理。
八、服务期限:2年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350号泉州农校办公楼303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5-28962806。
附件:1.招标代理机构库评分标准表评分标准表
2.造价咨询机构库评分标准表
泉州市农业学校公开征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自主委托公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