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春天是鸟儿繁殖的季节。人们常说:“莫打三春鸟”我国劳动人民对于鸟类的认识和爱护自古以来就有着传统。远在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公元前221年),孔子提出“覆巢毁卵,则凤凰不翔”(《史记·孔子世家》)的保护鸟类思想。西周王朝不仅注意保护雌鸟,而且也注意保护幼鸟。如:“祭祀山林川泽牺牲毋用牝(即雌性鸟兽)”、“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周礼》)。西汉(公元前206年~公元25年)规定:“鹰隼未挚,罗网不得张于溪谷。”“孕育不得杀,壳卵不得采”等等(《淮南子》)。说明帝王王法规定,不准捕杀繁育的亲鸟,禁止掏鸟蛋。到宋朝,有关爱鸟护鸟的法令,有“民二月至九月,无得采捕虫鸟,弹射飞鸟”(《续资治通鉴长编》)。至元代还规定了“严禁狩猎天鹅、鹰隼”的法律。对于鸟类的认识和保护,到了明朝的李时珍(1518年~1593年)著述的《本草纲目》,记述的鸟类有三卷。第47卷的水禽类23种,第48卷的原禽类23种,第49卷的林禽类17种、山禽类13种。这部历史巨著,不仅具有医学方面的实践意义,驰名中外,而且,又是我国当时的识鸟爱鸟的总结,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对于鸟类认识和爱护的光荣传统和悠久历史。
中国为保护鸟类、维护自然生态平衡而开展的一项活动。1981年9月,中国国务院批准了林业部等8个部门《关于加强鸟类保护执行中日候鸟保护协定的请示》报告,要求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都要认真执行,并确定在每年的4月至5月初的某一个星期为“爱鸟周”,在此期间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召开爱鸟周广播大会,举行爱鸟周学术报告会,悬挂人工鸟巢,发放和张贴爱鸟宣传画等。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南北气候不同,各地选定的爱鸟周时间也不尽相同。这是因为气象的问题。福建爱鸟周时间为每年4月11日-17日。
泉州的鸟类:
在泉州湾及湾畔10公里的海岸带范围内,共栖息着214种鸟,占泉州市鸟类总种数的82.31%,占福建省鸟类总种数的39.19%。泉州湾的陆鸟和水鸟的种数分别占福建省陆鸟总种数和水鸟总种数的34.15%%和49.18%。
泉州湾属亚热带海洋季风气候,全年湿润多雨,四季常青。这一带漫长海岸线上具有海岸滩涂、河口、红树林、人工湖等多种生态环境。温和的气候及丰富多样的湿地生态环境,使泉州湾成为鹬类的主要越冬区及我国鹭科的主要分布地。在泉州湾有鹭科15种,科11种,鹬科21种。还有多种珍稀濒危动物物种共有32种,福建省重点保护的鸟类28种,一般保护鸟类149种。泉州湾已记录90种水鸟,有10万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