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泉州市农业学校根据教学需要,拟对实验楼一楼(105、106)电脑室进行教室改造,现对泉州农校实验楼一楼(105、106)电脑室改造项目进行学校网上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次招标项目为:泉州农校实验楼一楼105和106(原电脑室1-2)改造项目;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350号泉州市农业学校校园内实验楼一楼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概算价为7.8万元 ,工程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说明资料及到现场详细踏勘。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3万;
2.5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6 工期要求:10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1日8时00分至2023年8月16日17时30分到福建省泉州市农业学校总务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 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采用实名制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公司名称、邮箱、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4.2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己可前往工程施工场地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详细踏勘。(勘察现场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95-22101806)。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 元人民币。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3年8月17日9时30分,提交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农业学校总务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支付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合同全款。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泉州市农业学校网站(www.qznx.con)及学校办公楼一楼公告栏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泉州市农业学校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350号
邮编:362000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101806
福建省泉州市农业学校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