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圆梦 我校公布最新助学金申请流程
为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入学、顺利完成学业,方便各位学子申领国家助学金,我校现将最新助学金申请流程公布如下:
与往年相比,今年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无需填写纸质申请表,前往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只需在“福建助学”APP上填报相关材料,便可完成申请。
学生需下载手机“福建助学”APP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11月15日
申请助学条件:
中职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连片特困地区及校内评选出的10%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符合特别困难条件的优先认定:
1.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持扶贫部门发放的 《扶贫手册》, 在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2.低保 (含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学生:学生本人或法定 监护人是低保对象,持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在民政 “最低生活保障 (含特困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 档案。
3.孤儿: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并在 “民政信息 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4.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持残联部门认定发放的有效 《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 “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具有电 子信息档案。
5.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
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经退 役军人事务、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认定,持有相应证件,符合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教育优待对象 的家庭子女。
6.优抚对象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法定监护 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
7.残疾人家庭子女:法定监护人持残联部门发放的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建立电 子信息档案的残疾人家庭子女。
8.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法定监护人因公牺牲或因见 义勇为牺牲,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其可享受教育优待资助的子女 (学生);或经学校认定,学生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病因灾 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申报程序:
登录“福建助学”APP,如需资助要在APP上进行提交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资助标准: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中职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按学期发放至学生本人的资助银行卡)。
如果你有什么疑问,请到学生处咨询(电话:22101810)。
重要提醒:
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相关部门不会要求学生在电话中告知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验证码等信息,也不会要求缴纳任何费用或在ATM机和网上银行进行操作,如有类似要求的,请先向学校或区教育部门咨询,不要擅自按照对方要求操作,以免上当受骗。